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绵阳高新区人才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
1.根据岗位考调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高新区检察院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确定。
4.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考调人员考察名单并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绵阳高新区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提供具体调查线索。
(五)考察
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受影响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考调人员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或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由高新区检察院提出递补人选,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后,组织开展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绵阳高新区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七)调动
1.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受影响的,按规定程序对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由报考者负责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档案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2.档案专项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调人员在高新区检察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二)参加考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三)中共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纪律检查组对整个公开考调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四)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七、本公告由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未尽事宜。
监督电话:
中共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纪律检查组 0816-2544598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816-2532937
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0816-2545399
附件1:
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编号 | 考调单位 | 考调名额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员类别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
1 | 绵阳高新区 人民检察院 | 1 | 新闻文秘 | 司法行政人员 |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 |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从事外宣工作和新媒体运营,需具备较强写作能力、熟练新媒体运营技能。 |
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9日